申請條件:
1. 投資至少250萬新幣(約1,360萬港元)創立公司或投資給 GIP 批準的基金;
2. 投資年期為5年;
3. 申請人有至少3年的創業經驗,須提交公司最近3年審計財務報告;
4. 公司近3年的年均營業額均達5,000萬新幣(約2.7億港元)以上;
5. 若公司屬私人擁有,必須持有至少30%股權。
申請條件:
1. 年滿21歲;
2. 在新加坡註冊私人有限公司;如已於當地
創立公司,註冊日須為申請前6個月內;
3. 持有公司至少30%股份。
如年度的業務支出總額達10萬新幣(約54萬港元),並僱用了至少1名新加坡管理層員工/3名新加坡全職員工,可為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申請家屬附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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